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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灣文獻叢刊·第301種】偏安排日事迹

台灣文獻叢刊

  【第 301 種】

  偏安排日事蹟

  .作者:

  .原書頁數: 0281 頁

  ●書籍簡介

  第三○一種「偏安排日事蹟」

  本書(二冊二八一面一六八、六○○字)凡十四卷,不著撰人;接月排日記南明弘光朝事。考此書在謝國楨「晚明史籍考」並無著錄,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有抄本,為一罕見之書。書用「綱目」體裁,自弘光帝即位至北狩一年期間,約有二百七十餘日日有記事;且所記頗多引用章奏原文,甚具史料價值。其中對於款北一事,較他書為詳,亦無所諱;南都陷後,並續著有見聞。惜因此書輾轉傳抄,頗多訛誤;雖經若干訂正,仍多存疑之處。

  ●序號   篇名

  1  弁言

  2  偏安排日事蹟目錄

  3  偏安排日事蹟卷一(崇禎十七年四月至五月)

  4  偏安排日事蹟卷二(六月)

  5  偏安排日事蹟卷三(七月)

  6  偏安排日事蹟卷四(八月)

  7  偏安排日事蹟卷五(九月)

  8  偏安排日事蹟卷六(十月)

  9  偏安排日事蹟卷七(十一月)

  10  偏安排日事蹟卷八(十二月)

  11  偏安排日事蹟卷九(弘光元年正月)

  12  偏安排日事蹟卷十(二月)

  13  偏安排日事蹟卷十一(三月)

  14  偏安排日事蹟卷十二(四月)

  15  偏安排日事蹟卷十三(五月)

  16  偏安排日事蹟卷十四(六月、閏六月、七月)

  ●弁言

  這本「偏安排日事蹟」,凡十四卷,不著撰人;按月排日記南明弘光朝事。考此書在謝國楨「晚明史籍考」並無著錄,今據珍藏抄本整理排印,為一罕見之書。

  本書用「綱目」體裁,自弘光帝即位至北狩一年期間,約有二百七十餘日日有記事;且所記頗多引用章奏原文,甚具史料價值。其中對於款北一事,較他書為詳,亦無所諱。南都陷后,並續著有見聞。

  不過抄本通病,往往「錯誤百出」,難盡訂正;今就整理所見,雜記數事如下;

  (一)卷二「(崇禎十七年)六月壬戌」日下末條首端原有衍文「壬戌(此二字,原本所無;係紅筆添註上方)」十六字,今已略去。此當由傳抄時粗疏之誤,姑不必深究。卷五「九月」末「吏部侍郎張捷署部事」條及卷六「十月癸未」日下「起陞原任吏科都劉安行、通政司參議劉若金俱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」條「目」下分別附有按註,說明「原本」如何如何,並有所移改(文繁不錄,詳見各該條);足見所謂「原本」,尚多問題。因疑上述「原本」,並非真實原本;而今所據抄本,或已經數手輾轉傳抄之本(卷七內「十一月辛丑」日下一條亦有註,不贅)。

  (二)卷四「(崇禎十七年)八月癸酉」日下「吏部尚書徐石麒陳銓政七款……」條「目」中「一曰消朋黨」(按此為第七款)語下脫說明之文;前語適在抄本某頁之末,可能下有脫頁。卷六「十月丁丑」日下「命總督王永吉暫駐河上料理戰事……」條后文字不能銜接,可能脫戊寅至壬午間數日記事(此條亦適在抄本頁末)。卷八「十二月甲子」日下「起補原任御史馮明玠、沈向俱廣東道」條后留有大片空白(約計二百餘字),可能脫乙丑、丙寅等日記事。卷十「(弘光元年)二月丁丑」日下「陞吏部郎中來方煒太僕少卿」條后所接「目」文不合,中間顯有脫漏。再,卷四抄本缺第一○頁一頁,計在「(崇禎十七年)八月辛巳」日下「陞光祿寺少卿姚思孝大理寺右少卿」條前約脫三百至四百字;卷十抄本缺第二一~二九等九頁,計在「(弘光元年)二月乙亥」日下「追封皇弟由榘潁王……」條后約脫三千字左右。其餘脫一、二行留有空白者,不及逐一列舉。所有可見脫文之處,今均用節略號(……)表示之。

  (三)卷三「崇禎十七年)七月丁酉」日后,發見甲辰、丙午兩日記事竄在戊戌日前,今已移於癸卯日后、戊申日前,以正日序。卷十一「(弘光元年)三月」自甲申朔至壬子晦均有記事,但於辛卯、壬寅兩日間見有「壬申」日一條,不合日序(按是月並無壬申);今於該條繫日之下附加問號(?),以示存疑。

  (四)所謂「錯誤百出」,除上述脫文及日序以外,其錯字、脫字之多,甚有不能卒讀者。今則儘予改正——有他書可資考訂者,並據以逐字校勘之。其餘一時無法改訂者,惜仍隨處可見。至於諱「常」為「嘗」、「由」為「繇」、「松」為「嵩」,已復本字;惟若干對滿清稱謂所缺之字仍舊,因究不知為「虜」、為「奴」……,不能確定。

  此外,卷八「(崇禎十七年)十二月癸酉」日下「督輔可法疏言和議難恃……」條與卷十一「(弘光元年)三月戊申」日下「督輔可法疏諸臣亟化朋黨……」條下兩「目」所列奏疏內容大同小異,乃為一疏之重出。按疏中所言,以前一條所繫年月為是(李天根「爝火錄」及計六奇「明季南略」亦主此,惟繫日略有出入)。類此重複情節,尚間有之。此種錯誤,自非傳抄之故,胥為撰述之未盡精到。

  末了,附提一事:本書涉及閩中鄭氏(鄭芝龍、鴻逵兄弟)諸事之一,為卷十一「(弘光元年)三月癸卯」日下「命三法司覆審王之明等」條「目」中有大理寺卿葛寅亮密言曰:『公等度朝廷兵力,能聲左良玉、鄭芝龍(抄本作「之龍」)之罪而制其死命乎?若其供也含忍,則無法搜剔,則激變耳』!此由當時傳言所稱「王之明」其人者「二月、三月,往楚、往閩」一語而來。鄭芝龍與左良玉並論而牽涉所謂「偽太子」一事,殊少人道及;如非出於風影之詞,洵為研究鄭氏史事者所當註意。又,卷十「二月壬申」日下「禮部尚書錢謙益疏修「國史」」條「目」尾有言:『謙益博覽群書,尤精文學;搜羅考核,備極苦心。人亦以此服之。后國亡,史稿盡付絳云樓一炬,殊可痛也』!此在本書為一「神來」之筆(按謙益善變,后清兵入南都,與趙之龍等首先迎降;「清史列傳」入於「貳臣傳」乙編);並附及之。(吳幅員)

  ●偏安排日事蹟目錄

  卷一(崇禎十七年四月至五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一)

  卷二(六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二九)

  卷三(七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六一)

  卷四(八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七九)

  卷五(九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九五)

  卷六(十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一一一)

  卷七(十一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一三三)

  卷八(十二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一四九)

  卷九(弘光元年正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一七五)

  卷十(二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一九三)

  卷十一(三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二一七)

  卷十二(四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二五一)

  卷十三(五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二七一)

  卷十四(六月、閏六月、七月)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二七七)

  ●偏安排日事蹟卷一

  崇禎十七年(甲申)四月丁亥,福王至自淮安府。

  王諱由崧,神宗孫、先福王常洵之子。常洵,鄭貴妃出;開邸河南府。十四年,流賊陷河南,遇害;世子播遷河北。終制嗣封,毅宗手擇宮中寶玉帶付內使賜之。十七年,復因寇入河北,流離入淮安。時北都失守,毅宗慘崩;以倫、以序,應屬福王,而迎立潞王之議起。潞王名常淓,神宗姪也。因江南在籍諸臣恐福王立后,或追怨「妖書」及「挺擊」、「移宮」等案,謂潞王立,則不惟釋罪,且邀功耳。時以廢籍少宗伯兩入留都倡議者,錢謙益也。於是兵部侍郎呂大器主謙益議甚力,而右都御史張慎言、詹事姜曰廣然之,丁憂山東僉事雷縯祚、禮部郎中周鑣亦往來遊說;獨「逆案」為民阮大鋮與鳳陽總督馬士英密,且心冀燃灰,書言不可。時王聞,懼不得,立書召南竄總兵高傑與黃得功、劉良佐協謀擁戴。劉澤清素狡,先附立潞議;至是,以兵不敵,改計從傑等。南都諸臣不知也,方列王不孝、不悌等七款貽漕督史可法轉貽馬士英為立潞王地;不知傑等與士英已歃血議立王矣。可法知事勢已決,始具舟楫啟迎;而吏科李沾與御史郭維經、陳良弼等復倡言於內,然持異議者猶呶呶也。獨沾曆階而上,面折大器云:『今日之事何事!論典禮,則禮莫重於尊君;論典兵,則兵莫先於衛主。倘有異議者,即以一死殉之』!禮成告廟,約二十八日登舟迎駕。至是日清晨,大器意尚猶豫;沾心忿,馳至各臺臣所,欲追尋異議之人,方定。先數月前,士英書約沾等云:『北事果真,只有論序親賢,早正名位,吾輩方可不負朝廷、不禍身家』;故沾爭甚力。二十九日,王舟抵燕子磯。三十日,以王禮見百官,素衣角帶,待茶款語。語及大行,輒哭失聲;語嗣立,輒遜謝。

  五月戊子朔,福王謁孝陵;入謁奉先殿,出駐行宮。群臣進見勸進,辭。

  初一日,首謁孝陵,避禦路,自西門入,祭告隕泣。畢禮,問「懿文太子陵安在」?遂往瞻拜。已入朝陽門,由東華門,步過殿陛,謁奉先殿;出西華門,止內守備府。諸臣入朝,拜訖,共商戰守,可法奏對良久。御史祁彪佳奏以紀綱法度為立國本,言頒大號及用人二事。朝罷會議登極,〔□〕監國為便;蓋愈推愈讓,見王志復國恥,無亟登大位心。乃以金鑄監國寶。

  己丑,群臣上箋勸進;凡三上,不允,止允監國。

  庚寅,福王監國於南京。

  是日,王先行拜天禮;升殿,受監國寶。群臣禮畢,始退。兵部侍郎呂大器心怵前議,欲請后日即登極;御史祁彪佳力爭,謂『監國之名極正;今不兩日即登極,何以服人心而謝江北諸將士!宜俟發喪滿服后』!從之。初,揚州進士郭元勳聞迎潞議,密言於工科左李清;清曰:『禍從此始矣!神宗四十八年德澤猶繫人心,豈可舍孫立姪!況應立者不立,則誰不可立。萬一左良玉扶楚、鄭芝龍扶益,各挾天子以令諸侯,誰禁之者!且潞王既立,置福王何地!死之,抑幽之耶?是動天下兵也』!時草野聞立潞非序,皆不平;及王監國,人心乃定。

  以監國諭天下大赦。

  諭曰:『我國家二祖開天,昭宣鴻業;列宗纘緒,累積深仁。大行皇帝躬行節儉勵志,憂勤宵旰十有七載,力圖勦寇安民;昊天不弔,寇虐日猖,乃敢震驚宮闕,龍馭升遐:英靈訴天,怨氣結地。嗚呼!痛哉!孤避亂江淮,驚聞凶訃;既痛社稷之墟,益激父母之仇。矢不俱生,志圖必報。然度德量力,徘徊未堪!乃茲臣庶敬爾來迎,謂「倡義不可無主,神器不可久虛」;因序謬推,連章勸進。固辭未獲,勉徇輿情;於崇禎十七年五月初三日暫受「監國」之號,朝見臣民於南都。孤夙夜兢兢,惟思迅掃妖氛,廓清大難。德涼任重,如墜谷淵。同仇是助,猶賴爾民!其與天下更始,可大赦天下』。

  發大行皇帝喪,諭天下。

  諭曰:『先帝天縱神資,丕承弘緒。適逢國步多艱,民生日蹙;勤學立政,罔有休暇——自有生民以來,未有如先帝之焦勞者也。不期以禮使臣,而臣以不忠報;以仁養民,而民以不義報:彝倫攸斁,報施反常——自有生民以來,未有甚於今日者也。馴見妖氛日熾,戮我赤子,辱我宗藩,毀我陵寢;四海人心,莫不欲滅此而朝食。乃先帝愛惜愈加,招撫彌切;無非欲化頑為良、轉亂歸治!何皇天不吊,遂有今年三月十九日之事!爰及國母,掩昭相從。嗚呼!痛哉!孤雖渺質,片氣猶存;暫膺監國,益切除兇。謹哀告於臣民,庶憐予〔而〕多助!喪禮依舊制,以日易月,二十七日釋服,毋禁民間音樂、嫁娶。督、撫、鎮守、都、布、按三司官員地方攸系,不許擅離職守;聞喪之日,止於本處哭〔臨〕三日,進香遣官代行。衛、所、府、州、縣土官,並免進香。諭告中外,咸使聞知』。

  壬辰,以都察院右都御史張慎言為吏部尚書,補本部司官顏渾、梁羽明等。

  以北推總兵張應元仍鎮守承天等處。

  命兵部郎中萬元吉宣諭各鎮。

  元吉先為總兵高傑監軍;至是,言『闖賊膽橫心雄,眈眈漕粟;且徐、鳳間諸鎮駢集,兵民未馴。欲親往軍,諭務令相安,以拒逆賊。又聞高傑已駐揚州,請發萬金,並往犒勞賚;然后會同文武諭以大義,共固江、淮』。從之。元吉渡江,躬行諸鎮營,酌頒犒賚,勉以大義;又言『江南輦轂重地,不便安插家口』。諸鎮唯唯。時傳黃得功、劉澤清、高傑等爭占揚郡,元吉復泊舟儀真;會得功先至,移書期以首倡協恭,共獎王室。得功得書,如元吉言;乃抄白來緘,馳視澤清,與傑嫌始漸解。元吉請督輔可法速赴任,為四鎮畫地分守。又以傑所率兵稍強而橫,乃議以傑兵隸可法,外示親信、陰寓調劑;庶不至荼毒一方民:皆其苦心也。

  御史祁彪佳疏陳致治大本;監國嘉納之。

  疏言:『殿下渙頒大號,沛發明綸;雖為繼統,實同創業。以仁厚歸群情,又以嚴肅定眾志:此明紀綱、飭法度之說也。伏望申諭群臣:此時典制益當遵守,勿以多事逐紛爭之端;名器益當慎重,勿以乏才啟濫倖之實。人才不可不愛惜,而自媒之徑必不可開;官爵不可不攸崇,而躐遷之階必不可有。恩賞固宜普,當為可繼之地,勿生無厭之覬覦;開釋固宜速,當核可原之條,勿紊罔貸之刑章!庶幾紀綱明、法度飭,然后以輕徭薄賦收民心、以舉賢錄才收士心、以信賞必罰收將卒之心,言守固、言戰勝矣。更有進者,殿下一心,尤為紀綱法度之本。念敬天,則天休必滋至;念法祖,則祖澤益靈長;念勤民,則民情愈忻戴』。后其言皆驗。

  允廷推,進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,改南京戶部尚書高弘圖為禮部尚書、進東閣大學士,俱入閣辦事;總督鳳陽部院馬士英進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,仍督鳳防。

  時弘圖陳新政切要八事:一曰宣義問。欲下明綸正逆賊之罪,以鼓忠義。二曰御講幄。欲不俟釋服,更日直講。三曰設記註。欲召詞臣侍立,記監國言動,送貯內閣。四曰睦親藩。欲依列聖踐極遣使各藩,賫璽書慰告。五曰議廟號。欲製列聖主,權附奉先殿,仍於孝陵側望祭列聖山陵。六曰嚴章奏。欲無使小人奸徒借端立說,脫罪思幸。七曰固江防。欲將江北、河北、山東等處正稅、本折等從崇禎十六年以至十七年盡行蠲免,無為賊小惠所愚。八曰擇詔使。欲遣詞臣、科臣招徠朝鮮。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並嘉納之。

  甲午,陞詹事府詹事姜曰廣為禮部尚書、在籍禮部尚書王鐸以原官並兼東閣大學士,同入閣辦事。

  曰廣附立潞議,故監國未點,命再推詞臣數人;乃更益以鐸、陳子壯、黃道周。疏上,曰廣與鐸俱點,亦見監國之無我也。曰廣尋辭尚書,御改左侍郎。

  擬補科員張元始等。

  凡六員。

  陞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周堪賡為戶部尚書、兵部侍郎呂大器為吏部左侍郎。起陞原任陝西巡撫練國事為戶部右侍郎,總督倉場;原任天津巡撫賀世壽為刑部左侍郎。陞太常寺卿何應瑞為工部左侍郎、應天府尹劉士禎為通政使司通政使。

  國事,先撫關中;坐流賊不靖,戍。

  乙未,改補吏部司官倪嘉慶、華允誠、葉廷秀等。

  嘉慶先為戶部,以堂官侯恂錢糧註誤,閣臣可法先與同官知其敏練;允誠以兵部主事建言,廷秀以救黃道周改補。

  復起劉宗周為都察院左都御史。

  宗周,先帝時以救言官熊開元、姜埰等落籍;至是,召還。

  命御史祁彪佳宣撫江南。

  北都之變,重以高傑兵鎮揚州,江北士民奔避,無賴乘機搶掠;或假忠義名,荼毒從逆諸姓——蘇、松、常、鎮為最。彪佳昔按吳,有威望;故命之。刑斬倡亂、宣布赦款、甄別有司賢否,三吳宴然。

  命止江督袁繼咸入援。

  風聞闖賊將東,故止之。

  升吏部郎中徐一范尚寶司卿。

  一范,先以御史按河南,謫。

  兵部請設江防水師,定額五萬;添設兩鎮,畫地分防;仍復操江總督文臣協理。俱允行。

  舊制:操江總督,憲臣與勳臣並設。先帝時,欲專任誠意伯劉孔昭,故罷憲臣。至是,兵部從郎中萬元吉議,請復舊。從之。

  陞補李沾、張元始、沈胤培、左懋第、李清等為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工科都給事中,羅萬象、錢增等為各科左右給事中。

  時刑科右錢增服制未終,疏辭;隨具「東南第一隱憂」一疏,□稱:『江以南蘇、松、常、鎮、杭、嘉、湖七郡之水,以太湖為腹,以大海為尾閭,以三江入海為血脈。自吳淞淹塞,東江微細,獨婁江一派;而婁江之委七十里為劉家河(一名下江),乃婁江入海之道。東南諸水,全藉此以歸墟。考勝國時,劉家河自然深廣;運艘市舶,走集於此。國朝二百七十餘年,潮汐泥沙,日就淺狹;今漸漲漸滿,不一年竟成平陸。東流之水逆而西向,灌溉無資。若旱魃為虐,則平疇龜坼。萬一大浸稽天,如萬曆之戊申、天啟之甲子洪流倒峽,震澤不能受,散漫橫潰,勢必以七郡之田廬為壑,東南數百萬財賦盡委逝波;其於民生國計何!但事關大利害、大工役,非一郡、一邑所能濟。考之先朝水利,有專官特遣興役者,永樂間夏原吉白茅之役也;有耑委撫臣奏績者,宣德間周忱、嘉靖間李充嗣、萬曆間海瑞吳淞、白茅之役也:成蹟具在。特在睿斷必行』。上嘉納之;令浙、直撫按速議舉行。

  楚撫何騰蛟奏報恢復德安府、隨州。

  戊戌,吏部尚書張慎言陳中興十議。下部酌行。

  一曰議節鎮。淮安、鳳、廬、荊、襄為今日鎖鑰重地,宜申飭鎮撫大臣如九邊三協之類,分戍增堡,各扼險要。東西開閫,首尾相援;步騎兼屯,戰艦海舟添設於長淮、大江之間。沿北郡縣各積榖五千石或萬石,分儲立備,為倉卒轉運之費。二曰議僑藩。或浙之處、嚴及江西之廣信、袁、撫,或閩、粵間,擇其可者。至府第、護衛官屬,暫從節省。三曰議開屯。於江北閒田,招集流遺開屯立業,給照免租;三年后,量徵課稅。縣府豪傑,以百夫屯為百夫長,以千夫屯為千夫長;用什五之法,就使守禦。四曰議叛逆。明諭在北郡縣,凡口稱偽官,有能立行梟示或擒拏者,賞。五曰議偽命。國家三百年養士之報,致有今日。諸屈膝靦顏之臣家屬在南者,量行舊籍,仍俟其歸正;不宜以風聞謠謗,即行苛議。無論清濁混而真贗淆,既無可還之轍,復恐增從逆之想。至若自拔來歸,尤從寬分別酌議。或原系廢籍、或曾經推擬、或原無官守、或有地方之責無兵馬之權,倘才堪一割、情可矜原,宜酌定一用之法;不當概以死責。俟賊平論定,乃如唐肅宗時以六等定罪。六曰議褒恤。如范景文、倪元璐、李邦華等傳聞確者,立宜贈謚;餘待詳核論定。七曰議功賞。一階半級,原用勸酬;恐爛羊酬爵、市飲售官,反增貪倖。今武爵稍寬,文職無濫;綜核名實,無開倖門。八曰議起廢。大行皇帝從諫如流,改過不吝;初年定案,無容更議。嗣后戍遣、廢籍諸臣,清論自在。假或雜揉並進,致傷先帝玉成之德;務使廷臣協議,歸於至當。九曰議懲貪。邇來百司貪黷,成盜賊席捲之勢。今約在內都察院科道、在外撫按,廣刺貪吏,究贓重擬。十曰議漕稅。北漕萬有餘艘,除旗甲有數外,餘綱司、柁工、挽夫不下八萬人,大半募自外江。今漕登近地,此十餘萬人無室無鄉,遊食不已,為患非細;宜下廷臣酌議。俱嘉納之;命部酌行。

  兵部請罷南京守備、參贊各官,依北都設京營等官;又請罷錦衣衛南、北兩鎮撫官。俱從之。

  兵部郎中萬元吉議:『南京舊有內外守備及參贊各銜,今宜罷「南京」之名,宜存其舊,以示不忘恢復之意;而京營之制,宜視乎北,以別無敢偶尊之嫌。此后大小各教場,俱應改稱京營。其總督、戎政、勳臣、協理、樞臣等官,俱宜如北。仍練戰兵,分為十營;兼用土著。大漢止用軍校二百名,錦衣旗校止用軍校五百名。其錦堂上,止用一員,加提督官旗辦事銜。南、北鎮撫官,不必用;既昭緩刑,且杜告密』。兵部覆請,俱從之。

  己亥,命御史陳丹衷宣諭江北。

  丹衷,先以新進士疏請調廣西土兵往勦闖寇;故先帝特擢今官,命往調。至是,不果;改宣諭江北。

  允大學士史可法請督師淮、揚,召馬士英入閣輔政。

  南都諸生盧涇材等上言:『南都倖朝廷門戶,而朝廷是天下根本。宜別命一督臣,使可法從中調度』。報聞。

  庚子,命江南募兵兵部尚書張國維以原官回部佐理戎政。

  起原任刑部尚書徐石麒都察院右都御史,管副都御史事謪戍解學龍以原官為兵部左侍郎。

  石麒,先帝時以議獄忤旨,削籍;學龍,以薦黃道周,逮戍。

  陞順天府丞張有譽戶部右侍郎,總督倉場。改順天府尹王庭梅應天府尹,陞江西左布政朱之臣太常寺卿、吏科左給事中左懋第太常寺少卿。

  陞吏科李沾太常寺少卿,提督四夷館;御史郭維經應天府府丞,仍帶原銜管巡視城事。

  維經以加銜崔、魏時故套,力辭。不允。

  命復原任御史陳藎原官,招募江南。

  藎,先帝時為文選吳昌時例轉;至是,以萬元吉薦,復官。

  以總兵鄭鴻逵鎮九江、黃蜚鎮京口等處。

  命上大行皇帝、皇后尊謚。

  補御史宗敦一等各道員。

  凡二十四員。

  以兵科陳子龍巡視京營。

  起廢籍科臣章正宸等、臺臣詹爾選等。

  科則正宸、楊時化、袁愷、莊鰲獻、熊開元、姜埰、馬兆義等,臺則爾選、李長春、張煊、鄭友玄、李模、喬可聘等。時化、煊,后皆任北。

  辛丑,起陞工科都許譽卿光祿寺卿。

  譽卿,先帝時以推陞事為謝陞所糾,削藉。尋具疏以疾辭,不赴。

  壬寅,監國即皇帝位於南部,大赦;改明年為弘光元年。

  詔曰:『我國家受天鴻祐,奕世滋昌。自高皇帝龍飛定鼎,已卜無疆之曆矣。朕嗣守藩服,播遷江、淮;群臣百姓共推繼序,跋涉來迎,請正位號。予暫允監國,攝理萬幾;乃累箋勸進,拒辭弗獲。謹於五月十五日祗告天地、宗廟、社稷,即皇帝位於南都。猥以藐躬,荷茲神器。惟我大行皇帝英明振古,勤儉造邦;殫宵旰以經營,希蕩平之績效。乃潢池盜弄,鐘篪震驚!燕京掃地以蒙塵,龍馭賓天而上陟;三靈共憤,萬姓同仇。朕涼德弗勝,遺躬抱痛;敢辭薪膽之瘁,誓圖俘馘之功!尚賴親賢戮力劻勷,助予敵愾!其以明年為弘光元年,與民更始,大赦天下』。

  命太監韓贊周管司禮監事;盧九德為司禮秉筆,提督京營。

  癸卯,命馬士英入直佐理,仍掌兵部事。

  可法將陛辭故也。時莆田國子生陳方策自京師回南,上書可法,謂『賊有未可緩圖者六:吳三桂屢與賊戰於畿輔,如不即破賊,則賊主北客,曠日糧匱,不無望我接濟。北兵深入,策應漸遙;愚民無知,附賊日益。賊不遽殲,北將孤註,不無望我救援。賊兵糜爛,自成授首;北兵得志,勞著功成,不無望我犒賚。賊一潰敗,必走西秦;北不窮追,勢將南向,不無望我安頓;似未宜緩圖,所以待北兵也。獻賊躝楚侵蜀,蓄奸已深。今聞李賊陷京,寧不思逞!度其地勢,竊據上遊;順流而東,金陵風鶴:似未宜緩圖,所以辦獻賊也。左鎮擁兵數十萬,何難戰征;聞其兵丁,時亦肆掠。若不亟申大義,俾建殊勳;誠恐養寇成癰,必至於潰:似未宜緩圖,所以勵左兵也。京師以南、黃河以北,人受賊愚;咸知有偶僭之偽朝,而未知有中興之新主。喜詔、孝詔,所當亟頒:似未宜緩圖,所以挽民心也。山東差半降賊,尚有兗、青、登、萊夙稱殷阜,堅壁固守;若不亟頒詔傳檄,愚民罔知適從,恐遭煽惑:似未宜緩圖,所以救東省也。京師五方雜處,何啻百萬生靈;誰無家鄉!誰無父母!似未宜緩圖,所以接回鄉也』。言多可採。

  起陞原任禮部侍郎顧錫疇為禮部尚書,升少詹事黃道周為禮部右侍郎、操江都御史高倬為工部右侍郎、右中允羅大任為國子監祭酒、順天府丞侯峒曾為通政使司左通政、蘇松巡撫鄭瑄為大理寺卿。

  陞太常少卿左懋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巡撫應、安等處。

  甲辰,命忻城伯趙之龍總督京營戎政。

  分淮、揚、鳳、廬為四鎮,以劉澤清、高傑、黃得功、劉良佐領之。

  北都失,督、撫皆奔匿,鎮臣則思得善地而蠶食焉。賊駐宿遷,眾止二千,莫敢擊;唯心涎揚州,思圖息足。兼以擁立功,廟堂知驅之不得,遂立分鎮議,姑為羈縻。閣部可法言曰:『從來守江南者,必於江北;即六朝,猶爭雄於徐、泗、潁、壽間:不宜畫江而守明矣。但此時賊鋒尚銳,我兵氣靡,備分力單;顧遠遺近,不可不擇所守,立定根基,鼓銳而前,再圖進取。宜分四藩:一為淮、徐,一為揚、滁,〔一〕為鳳、泗,〔一〕為廬、六。以淮、揚、泗、廬自守,而以徐、滁、鳳、六為進取之基;江北之兵聲既振,則江南之人情自安。然有四鎮,不可無督師;應屯駐揚州,適中調遣。其四鎮轄淮、海者,駐於淮北;山陽、清河、桃源、宿遷、海州、沛縣、贛榆、鹽城、安東、邳州、睢寧隸十一州縣,經理山東招討事。轄徐、泗者,駐泗州;徐州、蕭縣、山碭、豐縣、泗州、盱眙、五河、虹縣、靈璧、宿州、蒙城、亳州、懷遠各州縣隸〔之〕,為經理河北、河南開、歸一帶招討事。轄鳳、壽者,或駐壽、或駐臨淮;以鳳陽、臨淮、潁上、潁州、壽州、太和、定遠、六安各州縣隸之,經理河南陳、杞一帶招討事。轄滁、和者,或駐滁州、或駐廬州、或駐池河;以滁州、和州、全椒、來安、含山、合肥、六合、巢縣、無為各州縣隸之,經理各轄援剿事。一切軍民聽統轄,有司聽節制。營衛原存舊兵,聽歸併整理。所轄各將,聽薦舉題用。荒蕪田地,俱聽開墾;山澤有利,皆聽開採。仍聽招商收稅,以供軍前買馬、置器之用。〔每〕鎮額兵三萬,歲供本色米二十萬、銀四十萬。所收中原土地,即歸統轄。賊在河北,合力協防徐、淮;賊在河南,則各鎮防守泗、壽』。然於青、兗、開、汝,似置不講。

  命戶部速輓漕粟以濟軍糈。

  御史詹兆恆疏言:『今北漕漸次入南,而停江、淮者尚眾;運弁、旗甲折乾盜賣,弊蠹不一而足。宜急敕計臣:將在淮者,令漕臣路振飛督之;在京日者,令漕臣白抱一督之。星夜押發,銜尾入南。除補給京軍外,尤宜立運登庾,無久露泊江干,致生意外』。從之。

  罷淮撫路振飛;起原任巡撫田仰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巡撫淮、揚等處。

  仰,閣臣士英梓里;從廢籍超擢。

  進伯黃得功為靖南侯、左良玉為寧南侯,各廕子錦衣衛千戶。又封總兵高傑興平伯、劉澤清東平伯、劉良佐廣昌伯。大學士馬士英加太子太師,廕子錦衣衛指揮僉事。

  時江督袁繼咸入見,面奏曰:『封爵以勸有功。無功而伯,則有功者不勸;跋扈而伯,則跋扈者愈多』。上首肯。繼咸歎曰:『事已成,奈何』!忻城伯趙之龍奏:『馬士英引傑過河,宜令往輯』。繼咸亦慫惥。上曰:『馬先生不肯去,奈何?今史先生願去』。繼咸曰:『皇上即位之初,雖以恩澤收人心,尤當以紀綱肅下志,大抵君德英明為用。伏祈振作精神,申明法紀。冬、春間,淮上未必無事。臣等雖駑,願奉六龍為澶淵之行』!上有難色。閣臣姜曰廣曰:『所言澶淵之行,非遽為此事;然不可不時提此心』!繼咸又詣榻前,密奏曰:『左良玉雖無異圖,所部多降將,非孝子順孫。且皇上初登大寶,人心未免危疑;意外亦不可不防。臣當星馳回汛』。上允可。繼咸往閣,責閣臣可法不當遽伯高傑;士英不悅。時人謂繼咸言雖正,然使諸臣果以序迎,則上何至書召,士英與傑又何得居功;亦不可謂非錢謙益、呂大器等罪也。繼咸尋還任。

  乙巳,升御史祁彪佳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,巡撫蘇、松地方。

  原任少詹事項煜自北遁歸,命下部察議。

  煜既為偽太常寺丞,至是南還,猶入班行,顏色無怍。御史陳良弼言:『先帝升遐之變,千古異常;總由大小臣工結黨納賄,淆亂紀綱。事極勢窮,以至為貪邪斷送。賊到日,或迎、或竄,忠烈寥寥;可歎也!先帝何在?煜逃生未已,忽混入班次。且彼居清華,嘗以文章見稱。既不能與李邦華、范景文諸臣捐軀殉難,或黃冠緇衣任其所往;乃突如其來,俛首貪戀,意欲何為?萬一自媒得售,使載筆者記之曰:「翰林學士煜偷生逃見,仍與某官」;寧不污史冊而戾聖治哉!時屯撫方孔照亦自北歸,有議陪推某缺者。戶科羅萬象面折其非,疏爭之;乃止。

  諭禮部:考郊祀時享諸禮,一歲中幾祭?某親祭、某遣官,務照祖宗典制,詳開具奏。

  命禮臣追上先福王、先妃尊謚。

  從御史朱國昌請也。

  遣魏國公徐弘基祭孝陵。

  以即位告。又親祭告先福王、先妃於行宮。

  丁未,吏部尚書張慎言疏薦舊輔吳甡、原任吏部尚書鄭三俊。命宥甡罪,陛見;三俊,不允。

  慎言疏內先列甡督師稽緩與三俊誤用吳昌時二事,欲使天下共見其過,然后用之耳。俞甡、罷三俊,皆閣臣弘圖所擬也。

  調考功司員外王重文選司郎中。

  命速議熹廟張后尊謚。

  風聞后已殉難故也。

  升御史詹兆恆大理寺左丞。

  輔臣馬士英疏陳開國大計。允之。

  一、雒陽殘破后,聞聖母尚寓郭家寨;當急圖近養。一、皇考遇難后,匆匆藁葬;宜遷梓宮護送南來,擇吉壤安厝。一、宜敕禮部擇吉慎選淑女,以繼中宮。一、諸藩流離,恐奸宄生心;或為所挾,不利社稷。凡僑寓者,宜俱差官迎置近地;俟中原恢復,各還原封。疏奏,命輔臣可法遣迎聖母;親藩事,禮部酌議。

  詔封疆失事各官,不許起用。

  時劉孔昭言:『臣讀前詔內罪廢各官、「逆案」內計典贓私,俱不得輕議,惟置封疆失事於不言。今日禍及君父、傾頹廟社,封疆之罪猶當追論,以正國法;而擬議詔款中,仍留此一段之肺肝,以再誤陛下。天下事,尚忍言哉』!時監軍僉事宋劼亦言:『天下人才,多壞於門戶。每擇一題,因豎標援人、陷人;則佔風望氣者景附云集,致真正介特之士不得效用。宜如先臣楊士奇言:以天下心官天下人,以天下官官天下才』。皆可其奏。自此,門戶之說滋矣。

  起用原任禮部侍郎錢謙益。

  謙益以主潞議懼禍,時科臣李沾有定策功,故浼沾疏薦為巧護地。臺臣陳良弼不平,言:『陛下以親、以賢,當正大統。乃龍江覲駕,謙益邪議撓止。時科臣李沾相對詫異,與臣等並持公論。及事定,謙益猶現身密間;沾對臣曰:「此時尚議論不歸正乎」!今忽以謙益與黃道周、黃景昉等同薦黃扉,臣憂奸人鑽用,心不可測!當陛下前,不惜一死爭之。退,仍與沾爭,彼謂為吾鄉,不得不調停矣。調停同鄉情面,不顧紊胤朝廷,是何心哉!謙益大節已失,公論共斥。閱沾薦疏,原借名正人君子;而於眾瑜中,混以瑕邪!從來誤國宿套,牢不可破。願以臣疏與沾疏懸之國門,發下文武諸臣共……』。疏奏,沾無以屈也。

  江楚督臣袁繼咸疏陳致治定國大計。嘉納之。

  疏言:『自古國祚久長,有開創,必有中興;然致治在於得人,而守國必先審勢。所云致治必先得人者,何也?宋之高宗,亦號中興;然上不得與武丁、周宣比烈,次亦不得與漢光、唐肅絜盛者,「知人善任使」弗講也。武丁知傅說、甘盤之賢而終任之,故能集鬼方之勳;周宣知吉甫、方叔之賢而終任之,故能致車攻之盛;光武知鄧禹、寇恂之賢而終任之,故能誅莽、戮囂,掃赤眉、銅馬之焰以光復舊物;肅宗知子儀、李泌之賢雖不能終用,猶能不失其用,故能芟夷安、史,克復兩京。高宗則不然。知李綱、趙鼎之賢而不能用,用而不能信;以小人參之,卒令淪落以老。其始終所信任者,惟黃潛善、汪伯彥、秦檜、湯思退之徒;以致主勢日卑、親恥不雪,靦顏臣仇為萬世笑。其得偏安一隅,猶幸爾。臣願皇上於在廷諸臣知而已用者,任之信之,勿使小人參之;在野諸臣未及用者,明詔廷臣各舉所知,一如高宗求舊學、光武褒卓茂故事,蒲輪徵召,贊襄大業:則商、周、建武之隆,可立致也。臣故曰:致治必先得人也。臣所云守國必先審勢者,何也?自昔論建都者,右西北而左東南。以西北之勢足起東南,東南之勢不足起西北;亦據六朝、五代、弱宋之成跡論耳。我高皇帝龍飛淮甸,定鼎金陵,卒能芟群雄、驅蒙古、取中原,安在東南不可起西北哉!今皇上纘承大統,宅定鎬京;攻守先后之大勢,不可不早計。不先自治而遽圖敵,立敗之道也。臣以為金陵之界限在大江,而淮南、江北實為屏蔽;金陵之咽喉在潯陽,而湖南、襄、樊實為門戶。頃聞叛將潰兵蟠結淮南、江北間,小民漸喪樂生之心。若不及時區畫,一旦大寇憑陵、內奸響應,得無寒心!湖南獻賊僅遁,千里蒿萊;襄陽必爭之地,闖逆設防頗固。鎮臣左良玉併全力以往,計日可歸版圖;然復而不守,與不復何異!蓋守襄陽,則必設重鎮。設重鎮,則必宿重兵;設重鎮,則必須厚餉:皆不可不從長計議也。臣竊謂欲料理淮南、江北,則必處置潰兵。乞密詔督、撫二臣審察順逆:真心就我戎索,則分信地、足額餉,申明紀律,毋為百姓煩苦;或中懷觀望,急乘寇勢未睹,破碎其黨。雖有焦爛,寧忍小痛以除大毒,臣以為愈於養癰。欲料理湖南,則宜別簡風力重臣撫治其地,選補廉吏,戢和難民;招來商賈,疏通巴蜀、黔、粵之貨,以濟公私。欲料理襄、樊,則必開帥府、宿重兵。俟規模初定,然后搜括舊田,大興屯種;且耕且守,為持久計。夫襄、樊守,則可由宛、葉以圖關中;淮南、江北守,則可由歸德以圖河南,亦可由彭城以圖河北。攻守大勢如此;若欲為畫江舍腹裏而就邊角,則腹裏共邊角愈蹙,此輸著耳。臣故曰:守國必先審勢也。然臣終以明斷為請!人材之貞邪消長,理而已矣;國勢之攻守得失,機而已矣。理非明不能晰,機非斷不能割:臣以為得人、審勢之要也』。疏奏,閣臣士英疑汪、黃等語刺己,深恨之。

  督師輔臣史可法徙淮、揚。

  己酉,詔議生祖妣、神廟著貴妃尊謚。

  加淮撫田仰兵部右侍郎。

  升兵部郎中萬元吉太僕寺少卿,監理江北軍務。

  補吏部司官夏允彝、余颺等。

  命潞王暫居杭州府。

  辛亥,復原任御史鄭友玄原官,督理兩淮鹽法。

  友玄,崇禎時以考選錢糧未完,配。

  詔督師輔臣可法遣官訪大行皇帝梓宮並太子、二王。

  從少詹管紹寧請也。

  詔議先妃謚號。

  壬子,命祈雨。

  御史郭維經言:『聖明御極將兩旬矣,一切雪恥除兇、收拾人心之事,分毫未見實著。且偽官縱橫於鳳、泗,悍卒搶攘於瓜、儀,焚殺劫擄之慘漸過江南;豐鎬一片地,不知將來成何光景!而廟廊之上不聞動色相戒,惟以漫不切要之務,盈庭而議;以致乘便門而為鑽窺之隙穴、斗疾足而作富貴之階梯,舉朝人心如狂如醉。數日以來,匹夫匹婦呼天憤抑,釀成災祲。伏乞早降綸音:凡內外文武諸臣洗滌肺腸、從公起見,毋違道以干譽、毋拂民以從欲;凡刻薄偏私以及恩怨報復種種故習,盡期湔除,一意以辦賊復仇為念。即此公忠上徹玄昊,自召天和。仍敕在京諸臣,遵古制齋禱』。從之。

  進公魏國徐弘基、侯靈璧湯國祚、安遠柳祚昌、伯誠意劉孔昭、南和方一元、東寧焦夢熊、成安郭祚永宮銜,廕子有差。

  予司禮監太監韓贊周、盧九德各弟姪一人錦衣衛指揮僉事,〔賚〕銀、幣有差。

  魏國公徐弘基疏薦原任南兵部尚書熊明遇等。報聞。

  勳臣薦文臣,始此。

  吏部尚書張慎言乞休。不允。

  時勳臣劉孔昭、趙之龍等皆怒慎言薦舊輔吳甡,朝罷,群臣詬於庭,至目為朋黨奸欺,所用皆私人;聲徹殿陛。閣臣弘圖等解之,乃退。孔昭又言:『先帝無聲色遊幸之好、無神仙土木之費,飭法明刑,銳心雪恥。緣諸大吏營私黨惡,票擬之中,暗伏機關;聲氣之中,黨同非類。事權功令,盡濟其貪殘之用。廉恥喪而人心散,大勢土崩,重不可返。迨賊騎臨城,主亡國破,殉節僅數人;其餘從逆,盡為美官。今潛逃南中者,大率皆受偽命,為賊作內應;否則,南走胡、北走越耳。銓臣不驅除擊攘,且汲汲議用。乃以誤國罪臣,巧為推轂;勢不盡傾江南不止』。又言:『慎言原有二心;當告廟決策定立主上之際,阻難奸辨』。疏奏,慎言疏辨,且乞休。閣臣弘圖等亦以不能戢和文武,各疏乞休。俱不允。御史王孫蕃言:『慎言治事,南銓底冊靡憑。或用人偶不合,勳臣宜平心入告,以候上裁;未有呼大小九卿、科道於庭,而大罵冢臣如今日之異者。「安國在尊君」,勳臣尚未聞乎』?督輔可法言:『吳甡持斧建牙,聲譽特簡;止因奉命討賊遲遲其行,遂蒙先帝罷歸,復催促至京擬戍金齒:此甡之過也。然甡奉命之日,正敵入犯之時;原候唐通兵為勦賊助,敵不去則兵不前,故屢請行未允:此甡過之可原也。年來仕路不清,病在黨同伐異。或以不肖之最,百足不僵;或以可用之才,一眚永錮。臣生平拙守,不解異同;如監國詔內「起廢」一款有除封疆、「逆案」、計典、贓私不准起用一段,臣為去之。誠以國事之敗壞非常,人才之彙徵宜廣;未可仍執往例耳。后來不知何故,復入此等字面。此示人以隘,不欲以天下之才盡供天下用也。今宜捐去成見,一屏虛行。如甡之過,則還以過;如甡之才,則用其才。王路蕩平,何容偏欹!況北都之變,文臣固多誤國,武臣豈盡矢忠!若各執成心,日尋水火,文武不和,臣切不願諸臣存此見也』。已府丞郭維經言:『可法去「逆案」一語,為失言之過』。報聞。時謂南逃諸臣不宜輕議,用孔昭言亦是;然喧爭非體,故孔、蕃等及之。

  詔議優卹北都殉難諸臣。

  從御史陳良弼請也。

  癸丑,復廕劉澤清子錦衣衛千戶。

  以先帝時曾擬封伯故也。

  命十七年練餉已徵者盡數起解,無得乾沒;明年全豁免。舊餉、遼餉,速催。

  甲寅,命督師輔臣史可法祭泗、鳳陵,左良玉祭顯陵。

  告即位也。

  輔臣為士英陳恢復大計。命議行。

  士英言:『吳三桂,宜速行接濟,在海有粟可輓,有金聲桓可使,而又可因三桂臣款□。原任知縣馬紹愉,陳新甲曾使款□;昔下策,今上策也。當咨送督輔,以備驅使』。詔可法便宜行。

  乙卯,封關門總兵西平伯吳三桂為薊國公,給誥券、祿米;發銀五萬兩、漕米十萬石,差官賫送。

  先因三桂承命移三城入抵關;方抵關而京城失,三桂遂舉義發喪,乞師北庭,始敗叛將唐通,覆其師。已復三敗闖逆;逆西遁,遂引北兵入京師。事聞,詔以三桂破賊復仇,功在社稷;乃進封。戶部侍郎賀世壽言:『先帝神武,魁柄獨持。衹以求治不效,日夜焦迫,未免爵一人過其量、罪一人溢其罰。今日更化善治,莫若肅紀綱而慎刑賞。如吳三桂奮身血戰,彷彿李、郭;此乃可言功拜爵,方無愧。若乃口頭報國,豈遂干城!河上擁兵,曷不敵愾!恩數已盈,功名宜立。不則,天下且謂人主不愛嚬笑而輕名器矣。臣願皇上申明國紀,為制治計』。國子監典籍李模言:『當日擁立之事,皇上不以得位為利,諸臣何敢以定策為名!甚至侯、伯之封輕加鎮將,於義未安。況皇上正位豐鎬,乃先帝所憑依;將以大復仇而光前烈也。

  即在諸鎮將,事先帝未效桑榆之收、事皇上未彰汗馬之績,案其實亦在戴罪〔之〕科;而予之定策,其何敢安!諸鎮果負血性,必大慰先帝殉國之靈,庶堪膺皇上延世之賞。若以今日無功,洊膺勳爵;尚宜再四辭免,必明臣誼。臣實不願光復未臻,而大體先褻。至於絲綸為重,勿因大僚而過煩;拜下宜嚴,勿因泰交而稍越;繁纓可惜,勿因近侍而稍寬。明王必防其漸,然后綱維不墮矣』。

  命興平伯高傑安頓揚州城外;仍迅統前征,以應東師。

  起陞禮部右侍郎陳子壯為禮部尚書,掌詹事府事;少詹管紹寧為正詹事,諭德徐汧、吳偉業為少詹事。

  子壯,崇禎時以議宗藩不宜更制,削籍。汧,時里居;感憤時事,貽同事書曰:『今日賢邪之辨,不可不嚴;而異同之見,不可不化。以君民為心,則和平立至;不必合黨連群,而自無不同。以職掌為務,則猷念各分;不必破黨渙群,而自無不異。用人者執此為衡,其忠君愛民、精白乃心者為君子,否則小人;修職就業、竭節在公者為君子,否則小人。流品區明,澄敘無舛。故人謂異同立,而賢邪之界限以明;不知異同化,而賢邪之流品始出。夫以先帝十七載乾惕,卒使鼎湖泣於寇孽、椒殿傾於賊烽,其故何與?良由頻〔年〕以來,是非混淆,士大夫精神智慮未嘗為君民勤恤、為職掌究圖。極其末流,乃至漠視主上,如胡、越之瘠肥;委身寇仇,若秦、楚之朝暮:豈不痛哉!今者吾皇中興,百爾在位;自當洗心滌慮,事我一人。有能匡弼吾君者,則登之;不然,如鸇逐雀,勿疑也。有能奠麗斯民者,則庸之;不然,為苗去莠,勿后也。有能殫心職業者,則陟之;不然,校官秕政、便文自營,勿貸也。毋以體骨不媚,遠耿介特立之人;毋以悃愊無華,失專心向公之士!毋喜聞聲之浮慕、援助之實繁,濫收趨勢游利之宵類;毋因一事之快心、片言之順意,誤用呈身換面之憸流。除兇雪恥,端有賴矣』。汧有上當事七款:一曰辨人才、二曰課職業、三曰敦寅恭、四曰勵廉恥、五曰核名實、六曰納忠讜、七曰破情面;語多可採。

  命江、淮賑濟北歸難民,嚴禁掠奪。

  丙辰,命議河督黃希憲、齊撫邱祖德、晉撫郭景昌等罪。

  御史朱國昌言:『北都之變,三督、撫一時並逃,駢集吳會;未雨乏綢繆之防,禦寇無死綏之勇。方之賣國降敵,止爭「先去」;律以失陷封疆,尚多「一逃」。乞敕廷臣申明大法』!遂下部看議。